8月12日,海关总署发布2019年第132号公告,决定对2019年法定检验商品以外的部分进出口商品实施抽查检验,抽查商品的范围涉及19类进出口商品,其中进口商品7类,出口商品12类。相关进出口企业应提前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