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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海关查获固体废物废塑料350 公斤

进口

今年 8 月,某企业申报进口的一批再生胶粒引起横琴海关关员的注意,现场查验发现该票货物有四种颜色,经进一步详细询问货物的来源及用途,关员怀疑该批货物可能属于进口固体废物,决定对该批货物抽样实施品质检验及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日前,经鉴别,该批货物中有一组纯色的固体再生胶粒 350 公斤,为乙烯聚合物的废碎料及下脚料,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目前,横琴海关已依法对其实施退运处理。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我国对固体废物进口实行分类管理,禁止进口不能用作原料或者不能以无害化方式利用的固体废物(俗称“洋垃圾”);对可以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实行限制进口和非限制进口分类管理。

进口的固体废物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经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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