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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最后一公里”,企业可自行打印海关专用缴款书

今年1月,海关总署在上海、南京关区启动《海关专用缴款书》打印改革试点,选择以海关税费电子支付方式缴纳税款的进出口企业、单位,在税费支付后,可以通过“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自行打印版式化《海关专用缴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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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份,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2018年第100号公告,决定扩大《海关专用缴款书》打印改革试点范围。近日,好消息传来:831日起,这项便利化举措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落地。《海关专用缴款书》是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缴款书等缴款书的统称,也就是俗称的“海关税单”,是企业重要的缴费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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