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通

服务项目动态资讯走进鹏通

行业新闻
武汉海关提醒:请勿携带、邮寄肉类产品入境

1123日,武汉海关发出通告:近期,非洲猪瘟疫情对我国养殖业构成极大威胁,出入境旅客回国时请勿携带、邮寄肉类产品(如生肉、香肠、火腿、肉干、肉脯等)入境,这些产品属国家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物。如违规携带,海关将依法予以截留销毁或退回处理,情节十分严重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是世界生猪养殖和猪肉消费第一大国,非洲猪瘟目前尚无有效的疫苗和治疗方法,发病率和死亡率可达100%。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将其列为A 类动物疫病,我国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

进口肉类

武汉海关将所有口岸列为高风险点,将来自疫区的进境运输工具、入境旅客、进口猪及猪肉产品、进口饲料等列为监管重点。

8月至今,武汉海关共查获旅客携带猪肉产品139批,共计270.3千克;截获含有猪肉的进境邮快件、跨境电商产品 4批,共计11.76千克;查验来自疫区国家的集装箱4586个标箱,对走私猪肉产品零容忍。

据武汉海关动检处介绍,非洲猪瘟传播途径复杂,不仅可通过接触家猪、野猪及其猪肉产品传播,也可以通过媒介昆虫(软蜱)叮咬传播,还可通过餐余垃圾、泔水、受污染的饲料、运输工具、包装容器、铺垫材料、器具等传播,做好防疫消毒是防控工作又一重要关口。8月至今,该关严格进境飞机、船舶登临检疫,监督实施来自疫区国家飞机消毒116 架次,机上垃圾116批、872包。目前,所有来自疫区的猪肉产品、进境飞机上的餐余垃圾、泔水全部进行了密封、登记、标识、监督,作无害化销毁处理,有效筑起口岸防控“查、消、处”工作机制。(内容来源:湖北日报)

返回
列表
上一条扩大汇总征税担保数据电子传输银行范围
下一条我国出台新举措“53条”支持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