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11号(关于关闭广东佛山、肇庆铁路口岸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解读(一)

2021年4月12日,海关总署令第24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请各公司按下列所示,结合自身涉及业务尽快递交注册信息。

编者按:为进一步规范天津属地企业进出口申报行为,提高通关数据质量,加快通关速度,促进贸易便利化,适应贸易发展及海关征管需要,

2021年实施关税配额管理的商品共有8类,其中7类属于关税配额农产品。为了帮企业用足用好政策,本文将对相关规定进行梳理。

近期受台风“烟花”影响,浙江等多地出现较大范围强降雨过程,部分加工贸易企业的保税货物因水浸等原因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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