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装液化石油气申报单证要求

信息来源:上海海关12360热线 浏览次数:14 发布日期:2022-10-31

申报单证要求

依据海关总署有关规定,进口危险化学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报关时,填报事项应包括危险类别、包装类别(散装产品除外)、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编号)、联合国危险货物包装标记(包装UN标记)(散装产品除外)等,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进口危险化学品企业符合性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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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三)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散装产品除外,下同)、中文安全数据单的样本。

检验适用标准

1.检验适用标准:SN/T4200-2015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液化石油气。

2.产品适用标准:GB11174-2011液化石油气。

3.采样适用标准:GB/T 3723-1999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GB/T6678-2003化工产品采样总则、SN/T1651-2017进出口液化石油气采样方法 手工法。

4.防护适用标准:GB29510-2013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 GB11651-2008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5.SDS适用标准:GB/T16483-2008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内容和项目顺序、GB/T17519-201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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