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知识】肉类进口单证管理解读

作者:鹏通供应链 信息来源:www.chinapantom.com 浏览次数:19 发布日期:2025-04-18

       进口冻肉在中国食品进口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不仅丰富了国内市场的供应,也满足了消费者多样化需求。我国进口冷冻肉类品种包括牛肉、羊肉、鸡肉、鸭肉、鹅肉等。其中,牛肉品种最多,有肋排、牛尾、牛腩、牛腱等。羊肉品种以羊排、羊肩、羊腿、羊肉卷等为主。鸡肉、鸭肉和鹅肉品种较少,主要包括鸡翅、鸭肝、鹅肝等。为了保障其快速通关,下面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进口冻肉需要哪些单证。

一,申报所需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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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或预核销单(需申报许可证号)。

2.输出国家(地区)官方出具的卫生证书电子版或电子扫描件,证书正本收货人留存备查。

3.如有必要时须提供贸易合同、全程提单、装箱单、集装箱动态信息表、发票等单证的电子扫描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收货人公章)。

4.产品清单(列明品种、对应的厂号和生产批号,由进口商或境外生产商、出口商提供,如果卫生证书中已有详细信息的除外)。

5.自动进口许可证。

6.原产地证。

1: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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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肉类应当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规定取消进境检疫审批的熟制肉类产品、腌制肉类产品除外。检疫审批工作分为受理、审核、批准签发三个环节,全部通过“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系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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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署将动态调整授权开展进境肉类产品检疫审批的直属海关名单及授权产品目录,并对检疫审批系统进行相应维护。各直属海关应根据审批系统中授权产品目录进行审批。

2:兽医卫生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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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货物应随附输出国家(地区)官方出具的卫生证书,并加盖官方印章及官方兽医签名(实施证书电子信息交换的,以电子信息为准)。目的地应标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一般情况下,一份卫生证书对应一个集装箱(空运、铁路运输、陆路运输货物根据包装形式确定);特殊情况因多种产品拼柜而出具多份证书的,每份证书的集装箱号和封识号应一致,并与卫生证书电子信息完全一致。不符合的作退回或者销毁处理。卫生证书格式、防伪标识、官方印章、签字兽医官及其签字笔迹等应与总署最新发布的证书模板、兽医官签名备案信息相一致。

3:自动进口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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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进口许可证是一种对部分货物的进口实行有效监测的工具,其核心作用是对特定商品的进口进行监测和统计。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由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等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和公布。

收货人申请自动进口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收货人从事货物进出口的资格证书、备案登记文件或者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以上证书、文件仅限公历年度内初次申领者提交);

2、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表; 

3、货物进口合同; 

4、属于委托代理进口的,应当提交委托代理进口协议(正本); 

5、对进口货物用途或者最终用户法律法规有特定规定的,应当提交进口货物用途或者最终用户符合国家规定的证明材料; 

6、针对不同商品在《目录》中列明的应当提交的材料; 

7、商务部规定的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4:原产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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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贸易协定项下的进口肉类产品可提供相关优惠贸易协定原产地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原产地证书和原产地声明,从而享受协定税率。涉及反倾销、反补贴的进口肉类产品可提供肉类输出国家或地区行业协会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原产地证明及相关单据从而确定相关税额,对于申报进口时不能提供原产地证明,且经查验也无法确定货物的原产地,海关将按照相关公告征收反倾销税或反补贴税。

TIPS:

1.《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审查内容:

(1)申请进口的产品是否在海关总署发布的相关检疫准入名录(特许审批的除外)内。

(2)是否符合中国有关动植物检疫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3)是否符合中国与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签订的双边检疫协定(包括检疫协议、议定书、备忘录等)。

(4)申请单位是否在签订贸易合同或者协议前提出《检疫许可证》申请。

(5)是否符合海关总署对《检疫许可证》申请及核销使用的相关规定。

(6)申请进口的产品是否有相对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虽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但取得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批准。

2.卫生证书上的收货人、贸易合同的签约方应与《检疫许可证》上的申请单位一致。卫生证书上的肉类品种、输出国家(地区)、境外生产企业应与总署公布的信息一致。

卫生证书上的屠宰、分割加工、储存企业信息应与《符合评估审查要求的国家或地区输华肉类产品名单》中有关非一体化企业的生产对应关系一致。

3.卫生证书格式、防伪标识、官方印章、签字兽医官及其签字笔迹等应与总署最新发布的证书模板、兽医官签名备案信息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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