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某有限公司向青岛海关提交了1份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汇总征税“关税保证保险单”,该企业可凭借“保险单”办理汇总征税,享受“先放后税”通关便利。
自今年1月1日起,“关税保证保险”可以用于汇总征税,保险金额可根据企业纳税情况在保险期间循环使用。“汇总征税扩大到关税保证保险后,允许企业通过购买保险代替原先的银行保函,不仅保险费率较银行费用低,而且减少了资金占用,对企业来说是大利好。”(内容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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