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进口利好!中智调整部分货物协定税率

浏览次数:21 发布日期:2019-02-20

212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项下,对原产于智利的部分进口货物适用协定税率,并于 201931日起实施。具体通知如下: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项下

部分进口货物适用协定税率的通知

税委会〔20198

海关总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经国务院核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智利共和国政府关于修订<自由贸易协定>< 自由贸易协定关于服务贸易的补充协定>的议定书》,决定自20193 1日起,对原产于智利的部分进口货品适用协定税率,具体税目税率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项下部分进口货物协定税率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9131

智利进口利好!中智调整部分货物协定税率

(内容来源:财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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