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通关无需保证金和银行保函

浏览次数:5 发布日期:2018-09-05

通关

91日起,青岛海关启动关税保证保险试点改革,企业可凭借“关税保证保险单”办理海关税款担保和货物放行手续,享受进口货物先通关后缴税红利。

青岛海关此次推出的关税保证保险改革试点,首次以进出口企业作为投保人,海关作为被保险人,进出口企业无需缴纳高额现金保证金或申请银行保函,直接向保险公司购买关税保证保险,凭借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单”就可办理海关税收担保手续,实现货物正常通关。该模式下如遇企业未按照规定缴纳税款情形,海关将向保险公司索赔,税收安全具备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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