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吉尔吉斯斯坦养殖水产品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吉尔吉斯斯坦输华养殖水产品的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吉尔吉斯斯坦养殖水产品进口。
全国服务热线
400-1598-021
咨询邮箱:inquiry@chinapantong.com
copyright@版权所有:鹏通供应链-进出口报关代理 粤ipc备1909806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