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海关退运出境194.5吨固体废物

浏览次数:18 发布日期:2018-10-15

在南京海关隶属江阴海关监管下,一批194.5吨固体废物近日在江阴港口退运出境。这批货物为江阴某公司自越南进口,申报品名为“初级形状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再生料”,经鉴定,确定实为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废碎料及下脚料,属于国家限制进口的固体废物。

退运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我国对固体废物进口实行分类管理,禁止进口不能用作原料或者不能以无害化方式利用的固体废物(俗称“洋垃圾”);对可以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实行限制进口和非限制进口分类管理。

进口的固体废物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经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合格。(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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