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海关总署关于进口丹麦野生水产品检验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作者:海关总署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次数:46 发布日期:2025-05-13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与丹麦食品,农业和渔业部(以下称丹方)有关丹麦(包括格陵兰岛)输华野生水产品的检验和卫生要求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丹麦野生水产品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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