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会作为一种国际性的综合服务产业,其国际化程度随着全球化的纵深发展不断提高,大大促进了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文化交流、经济合作和产业发展。
“展览品”(监管方式:2700)作为一种特殊的海关监管对象,备受展览业从业者的关注。
一,关于暂时进出境展览品的监管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适用于暂时进境、暂时出境并且在规定的期限内复运出境、复运进境货物的管理,涵盖展览品、
文化体育用品、科研设备等13类货物,并规定了税收、期限、担保等核心监管要求。
二,关于暂时进出境展览品的复运进出境期限
暂时进出境展览品应当在进出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或复运进境。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持证人、收发货人应当向主管地海关办理延期手续,
延期最多不超过3次,每次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延长期届满应当复运出境、复运进境或者办理进出口手续。
暂时进出境展览品申请延长复运出境、复运进境期限的,以及已进/出境的“暂时进出境展览品”不再复运出/进境的,暂时进出境展览品收发货人应当在原批准暂时进境/
出境期限届满前向主管地海关申请。
三,关于暂时进出境展览品的税收和担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第三十七条,暂时进出境展览品可以依法暂不缴纳关税,但应当自进境或者出境之日起六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
需要延长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期限的,应当根据海关总署的规定向海关办理延期手续
在规定期限内未复运出境或者未复运进境的,应当依法缴纳关税。
关于暂时进出境展览品的担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四,关于境外展览品参展的通关流程(以文化类展览品为例)
01展会备案
展会主办方拿到文化类展会证明文件后就可以到主管地海关办理展会备案了。境内展览会、交易会、会议以及类似活动的主管地海关为其活动所在地海关。
主办方或其指定的代理报关公司可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提交展会备案申请,主管地海关为企业出具展会备案编号,为进境展览品申报做准备。
02进境展览品申报
进境展览品到港后可以办理进境报关手续,采用通关一体化模式,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统一在主管地海关进行无纸化申报,并办理担保相关手续,由口岸海关实施验放。
03进境展览品参展
进境展览品经验放后参展,在展会期间进行展览展示,主办方和参展商要做好进境展览品的现场管理。
04进境展览品处置
进境展览品展后将复运出境的,需由主办方或其指定的代理报关公司向主管地海关办理复运出境手续,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行展览品的复出境申报,并关联原进境报关单。
05展会结案
进境展览品全部核销完成后,主办方或其指定的代理报关公司需向主管地海关办理展会结案手续。主管地海关审核进境展览品处置及核销情况,
审核无误的就可以办理结案手续,进境展览品缴纳保证金的,办理保证金销案手续。
全国服务热线
400-1598-021
咨询邮箱:inquiry@chinapantong.com
copyright@版权所有:
鹏通供应链-进出口报关代理 粤ipc备1909806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