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与大韩民国农林畜产食品部(以下称韩方)有关韩国鲜食柿子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韩国鲜食柿子进口。
全国服务热线
400-1598-021
咨询邮箱:inquiry@chinapantong.com
copyright@版权所有:鹏通供应链-进出口报关代理 粤ipc备1909806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