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EO制度介绍
AEO是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的简称,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制度是世界海关组织倡导的通过海关对信用状况、守法程度和安全水平较高的企业实施认证,对通过认证的企业给予优惠通关便利的一项制度。
截止到目前,已与中国海关签订AEO互认的有:
中国香港、韩国、新加坡、新西兰、瑞士、欧盟、以色列、中国台湾(试点)。
其中欧盟成员国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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